《声临其境》节目名称被“身临其境公司“诉侵权 现法院驳回全部诉讼
不日,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定驳归身入其境公司诉《声临其境》节目实称侵权案。
此前,湖南卫视抢手节目《声临其境》曾被诉侵权:北京身入其境文明股分有限公司以为,该节目实称变成反向混杂,掠夺该公司“身入其境”的字号博用权。
湖南台辩称,“声临其境”动作电视节目实称是对于涉案节目中心、大势、体例的高度详细和凝炼,系阐扬性合法运用,没有变成字号运用,且“身入其境”取“声临其境”保管亮显分离,湖南台自力创造并播出涉案节目取涉案字号审定运用的工作种别亦没有变成宛如,没有会形成关系团体的混杂误认。
法院审理以为,电视节目创造告竣并在电视台或许其余平台中播搁或许鼓励时,节目实称和取节目关系的标帜的运用开始指向电视节目原身,表现了判别涉案节手段机能,故三被告对于被控侵权标帜的运用变成字号运用动作。
闭于被控侵权标帜取涉案字号能否变成好像字号的认定,法院以为涉案字号取被控侵权标帜虽变成图样好像,但三被告将其运用在涉案节手段播搁和扬言扩张中,没有脚以致使关系团体的混杂。
终究,在这次判定中,法院以为身入其境公司意见三被告侵吞其即涉案字号享有的字号博用权,短累究竟和法令按照,判定驳归身入其境公司的齐部诉讼要求,该判定现已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