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癖是什么意思 恋物癖是不是变态
在两性生活中,恋物癖是十分特殊的存在,毕竟在情爱关系里,有重量的味道可以成为催化剂,不然身边为什么有人贪恋原味系。那么恋物癖是什么意思?恋物癖是不是变态?接下来就一起来好好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恋物癖」?
恋物癖一般指恋物症,指迷恋非生命物体,以此作为刺激物唤起性幻想和性冲动的一种性偏好障碍。
性心理学奠基人之一的霭理士曾在其著名作品《性心理学》中将这种爱欲象征进行了分类,根据产生象征作用的对象大致可被分为三类:
第一类:非生殖器的身体部分,比如手、脚、头发、分泌物和排泄物、气味等;
第二类:无生命物体,比如杯子、相机、手套、鞋子、长袜、围裙、内衣等;
第三类:行为态度,比如鞭笞、暴虐、露阴癖、窥淫癖等。
恋物癖一般在青春期期间显现,但可能在之前便已经开始发展。虽然暂未查出精确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大部分的恋物者是男性。
恋物癖者对异性本身或异性的性器官没有兴趣,而把兴趣集中在异性的内衣、内裤、文胸、头巾或异性的头发、手、足、臀部等部位来取代正常的性活动。
他们常常通过对这些物品抚摸、玩弄、吸吮、啮咬等方式激起性兴奋,同时伴以自慰来获得性满足。
2、「恋物癖」是变态吗?
恋物的水其实很深,现实生活中几乎人人都有恋物现象。
比如,有的人喜欢收集黄金,有的人喜欢收集杯子,有的人喜欢收集相机……这些都是正常的恋物现象。
恋物现象并不等同于恋物癖,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前者对异性本身,特别是异性生殖器有正常的性生理反应,而后者则没有。
打个比方,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像情趣内衣、丝袜这类物品更多只是起到性唤起的作用;
可对于恋物癖者而言,他们只有通过这些物品来获得性快感,对于穿着这些物品的人没有性趣,有的甚至需要在性生活过程中手持某种物品才能激起性兴奋,获得性满足。
从医学角度来说,单纯的恋物并非病态。
但如果这种恋物现象已经构成了当事人极大的痛苦或对其生活的某些层面构成负面影响,就会被视为精神障碍看待。
恋物癖是否构成精神障碍在《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中也已有了明确的诊断标准:
「这种(因恋物对象而引发的)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不过,恋物这一偏好转化为精神障碍的情况十分罕见,仅有不到1%的精神科求诊者视恋物为其主要问题。
3、「恋物癖」的成因是什么?
恋物癖的病因很复杂,多和个人成长经历、家庭、社会文化环境、压力、性教育不当等因素有关。
1)。恋物癖者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社交障碍,特别是与异性交往障碍。对异性的仰慕无法通过社交来增进关系,于是,退而求其次。
2)。恋物癖通常是童年时性心理发育受阻,大多有性对象泛化或以象征物代替异性性对象的趋势。在青春发育期,又习得了以某种物品或人体的某部分为性对象的性感满足行为,通过条件反射机制而形成了恋物癖。
3)。有些顽固性恋物癖者或多或少地伴有某种遗传或先天方面的缺陷。
4、最后想说的
恋物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毕竟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
只要恋物癖好并没有给自身带来强烈的痛苦(出于自责或自罪的心理等)、也没有影响到自己正常的工作、生活功能,它都不应该被视为一种「疾病」,最多只能算一种个人癖好而已。
就像每个人爱吃的东西口味都不太一样,有的人喜欢吃榴莲,有的人不喜欢。
但是,如果控制不住自己,使用盗取、抢夺并收藏异性穿过的鞋袜、内衣裤,严重干扰到他人(比如像开头所讲到的新闻),那就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
所以,在这种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痛苦之前,建议及时前往专业机构治疗,如精神科或正规心理咨询机构。